關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送日期: 2017年03月16日
湘經信中小發展〔2016〕649號
各市州和省財政直管縣市經信、財政部門,省直有關單位:
為支持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根據《湖南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湘財企〔2015〕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及方式
采取無償資助或業務補助方式,重點支持《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導目錄》(附件1)所列方向的項目。
二、申報條件
1、在湖南省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2、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專項資金支持的范圍和具體方向;
3、其他條件見附件1《項目申報指導目錄》;
4、2015年以來已經獲得過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或已經申報2017年度我委其他省級專項資金的企業不得申報成長型小微企業發展項目。
三、申報程序和申報名額分配
(一)申報程序
1、市州(不含省財政直管縣市)項目,由市州經信委、財政局共同組織申報,共同審核,統一行文上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
2、省財政直管縣市項目,由縣市經信局、財政局共同組織申報,共同審核,統一行文上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同時抄報所在市州經信委、財政局。
3、省直單位申報服務體系項目、教育培訓項目,由省直主管部門初審并行文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
(二)申報名額分配
1、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項目:各市州不超過6個,其中張家界市3個;省財政直管縣市1-2個,靖州縣3個。參加了2016年“騰飛杯”管理升級活動、“中小企業+互聯網”專項行動的企業項目不占用市縣名額,服務機構項目由長沙市經信委、財政局組織申報,不占用長沙市名額。
2、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類項目:市州本級不超過4個;每個縣市區1-2個,醴陵市、汨羅市、永興縣各3個。符合申報條件,注冊地在長沙,在全省范圍開展中小企業服務的機構,由長沙市經信委、財政局組織申報,不占長沙市名額。
3、教育培訓項目:①每個市州不超過2個,其中長沙市3個,張家界市1個(省財政直管縣名額由市州統籌安排,項目由縣按程序申報)。②32個湖南省企業人才培訓示范基地通過所在市州或主管部門申報,不占用市州名額。
4、委屬職業院校定向支持項目。根據省政府《關于省經信委所屬部分學校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湘府[2016]17號)和有關專題會議的要求,各委屬職業院校及湖南石油化工技校可直接向我委申報1個項目。
四、申報要求
(一)項目資料
1、提交方式:實行網上填報和紙質資料同時報送的方式。項目單位登錄《湖南制造強省建設項目庫》(網址:http://61.187.56.42:8080/zzqs/login.xhtml)和《湖南省財政企業項目資金管理系統》(網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填報相關項目信息,在項目申報材料附件上傳處上傳相關材料電子文檔,完成網上申報;同時向當地經信部門、財政部門報送紙質項目資料。各級經信部門、財政部門同時對網上報送資料、紙質項目資料進行審核上報。
2、資料要求
(1)嚴格按照《項目庫》申報模板(下載)要求準備申報資料,內容準確完整,字跡印章清晰,不得缺項漏項。
(2)項目庫中填報的申報資料,包括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要求以一個完整的電子文檔形式(DOC、PDF或WPS格式)上傳。
各級經信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項目審查,確保申報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二)上報文件
要求經信、財政部門聯合行文(包括項目匯總表附件2),1式2份,分別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紙質項目資料1式2份報省經信委。附件2電子版表2-1發郵件至hnsmefzc@126.com,表2-2發郵件至hnsmefwc@163.com。
(三)時間要求
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18日。超過時限不予受理。
五、聯系人及地址
聯系人:見附件1
省經信委地址:長沙市天心區新韶東路467號,郵編410004
省財政廳地址:長沙市天心區城南西路1號,郵編410015
湖南制造強省建設項目庫使用問題咨詢電話0731-88922633;湖南省財政企業項目資金管理系統使用問題咨詢電話0731-85165438。
附件下載:
1201612138913.xls2201612131939.xls
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省預算內“產業鏈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201611252147.docx